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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

时间:2024-07-26 07:43:4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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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


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

长政发[200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驻市有关单位:


《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已经2004年3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附:《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长治市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我市农村既定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每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县(市、区)核准对象,统筹落实资金,责成乡(镇)人民政府第一线半年发放一次。

第四条 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满10周岁,且夫妻一方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的,由县(市、区)核准对象,除享受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夫妻每月各10元的奖励费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每户1000至3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1980年中央《公开信》发表以来出生或收养一个子女发生意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对象,一次性给予其父母双方2000元补助费,并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为其家庭一次性办理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落实)。

第六条 已有两个女孩,女方满40周岁,一方接受绝育手术的,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视当地财力情况,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第七条 省、市确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结扎家庭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继续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途径;2005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开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工作。

第八条 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双女户结扎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市管辖范围内的高中、中专(含职业中专、技术学校)考试时,一律将考试成绩增加10分予以优待(由教育部门与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落实)。

第九条 县(市、区)在发放救济和社会福利,安排进城务工或劳务输出,实施项目贷款,技术扶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和双方户结扎家庭。

第十条 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双女户结扎家庭,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一律免除10%(由教育部门与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落实)。

第十一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16周岁前,凡由其父母承担的义务性支出费用(如税费改革后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费等),可根据当地实际予以免除或酌减。

第十二条 除上述奖励优待政策外,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同时享受计划生育法规、县乡规定、村规民约所确定的其它优待和奖励项目。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条款,制定切合实际,可行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规定,认真落实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民航局、公安部关于民用机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

民航局 公安部


民航局、公安部关于民用机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
民航局、公安部



民航各管理局、首都、虹桥国际机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目前,各机场都有一些自建自管道路(以下简称“机场道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机场客、货流量大幅度增加,进出机场道路的机动车辆成倍增长,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亟待依法加强管理。

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将通行社会车辆的机场道路(不含机场控制区)纳入道路交通管理范围,适用统一的交通法规。
二、年旅客吞吐量在三十万人以上的机场(省会市所在地机场为二十万人)或有其他特殊需要的机场,由民航部门商当地市公安局,在机场公安机关设立交通警察队(已设置的可充实加强),其余机场根据需要配备若干交通警察(建队情况由当地市公安局报省〈区〉公安厅备案),党
政关系隶属于民航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受民航公安机关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列入当地公安交通警察序列。
三、民航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对机场道路实施统一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处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保障机场道路的安全畅通。
四、机场交通警察队的执法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公安部一九八八年七月九日发布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的精神作出规定。被处罚人不服民航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作出的处罚裁决提出申诉时,由所隶属的民航公安机关复议。执行违章处罚和处理交通事故,统
一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制发的交通管理法律文书。
五、机场道路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统计和上报,由民航公安机关按公安部规定的交通管理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执行,同时报上一级民航公安机关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六、民航公安机关设立交通警察队的人员编制、经费,由民航系统解决。交通民警除享受所在机场民航公安干警的待遇外,享受当地公安交通警察的警种待遇。



1990年10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两个辩护人和发回更审案件检察人员以何种身份出庭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两个辩护人和发回更审案件检察人员以何种身份出庭问题的批复

1957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6月12日〔57〕法办研字第66号请示收悉。所询问题经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研究后,兹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几个辩护人的问题,有待立法解决。在法律尚无明文规定前,我们认为,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两个辩护人出庭为自己进行辩护。至于人民检察院派几个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与被告人有几个辩护人出庭无关,人民法院不必过问,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在人民检察院派有两个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而且两个检察员意见有分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应按照“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的原则,进行审判。
(二)关于经上诉审人民法院发回更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时,检察长(员)以何种身份出庭问题,我们认为,如原系公诉案件,检察长(员)是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